簽訂勞動合同3年提前離職可以嗎?

一、簽訂勞動合同3年提前離職可以嗎?

簽訂勞動合同3年提前離職可以嗎?

簽訂合同後提前離職是可以的。勞動者有自主擇業權,簽訂三年勞動合同想提前辭職是可以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單位不同意的,也不影響勞動者的合同解除權。

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籤勞動合同後可以辭職嗎?

無論簽訂了多久的勞動合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都是可以提出辭職的,這個是勞動者的自主擇業權。

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了。

需要說明的是,無論是提前3天還是提前30天,都不是強制性條款。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辭職,即便沒有提前3天或者30天,用人單位也無法對勞動者進行處罰,但如果因爲沒有提前辭職給用人單位經濟損失的,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向勞動者追償。

三、勞動合同簽訂後辭職能得到工資嗎?

勞動合同簽訂後辭職能拿到工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事由。解除勞動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係,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之後,員工提出辭職,要根據實際狀況來決定手續,還在試用期內的員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辭職;單位的正式員工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並提交書面的辭職報告,才能辦理離職手續,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