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工作站申報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經營管理狀況和經濟社會效益良好;
2.具備爲在站博士提供必需的科研和生活保障能力;
3.具備博士工作站正常執行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工作機制,包括具體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經費及場地保障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博士工作站申報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