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和勞動所在地不一致去哪裏仲裁?

勞動合同和勞動所在地不一致去哪裏仲裁?

一、勞動合同和勞動所在地不一致去哪裏仲裁?

一般到勞動合同履行地或單位所在地仲裁委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勞動合同履行地爲勞動者實際工作場所地,用人單位所在地爲用人單位註冊、登記地。用人單位未經註冊、登記的,其出資人、開辦單位或主管部門所在地爲用人單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後,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發生變化的,不改變爭議仲裁的管轄。多個仲裁委員會都有管轄權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員會管轄。

二、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麼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3、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複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審覈後退回原件。

綜上所述,員工解決勞動糾紛確定勞動關係,可以找勞動仲裁委員會。很多時候,員工和單位簽訂合同的地點和實際工作地不同,這樣確定管轄的仲裁地很關鍵。員工可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相關材料。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申請書及勞動糾紛方面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