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監護人的職責是什麼

一、法定監護人的職責是什麼?

法定監護人的職責是什麼

(l)保護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人身。

監護人擔負有維護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護他們的姓名權、榮譽權的責任,同時,還擔負有排除來自於各方面的對未成年人的人身權利實施侵害的義務。監護人也負有對未成年人進行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培養和教育的職責。

(2)管理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財產

監護人於監護職責範圍內管理好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財產,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的財產權益。監護人應制止和排除他人侵犯未成年人財產權益的行爲,並依法否定未成年人所爲的與其行爲能力不相適應的處分財產的民事行爲,並對不當得利人進行追索,以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權益。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財產爲處分行爲時,必須遵循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否則,監護人不得爲未成年人的財產處理行爲。

(3)未成年人的父母既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同時,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監護人代理未成年人進行民事活動是其履行監護職責的一個重要的內容。根據法律規定,無民事行爲能力的未成年人爲民事行爲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未成年人除從事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外,爲其他民事行爲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此外,未成年人蔘加訴訟活動,也應由其監護人代理。在家庭保護中,代理是必不可少的,監護人除具備法定情事外,不得終止代理。

(4)代理未成年人行使索賠請求權。

二、法定監護人範圍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首先是當事人的父母,可是很多父母根本就不清楚自己身爲法定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對於監護人來講並不是保障孩子的衣食住行就行了,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監護人要承擔的職責是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