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書具有勞動合同的效力嗎

聘書具有勞動合同的效力嗎
律師解答:看具體情況。律師解析:聘書若具備勞動合同應有的條款,且是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的,則具有勞動合同的效力;
如果聘書不具備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則其不具有勞動合同的效力。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的條款包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基本資訊、工作內容、勞動報酬等事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
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