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加班費支付方式有規定嗎?

勞動合同法加班費支付方式有規定嗎?

一、對加班費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中並未對加班費進行規定。

關於加班費,在以下法律法規中有相關的規定,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費用。

二、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有哪些

(一)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加班費計算

1、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先按同等時間安排其補休,法定節假日不可以補休。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週期內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計算。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週期內的總上班時間超過該周內(如一個月。一季度)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以超過部分的時間總數一起計算(不區分是否在休息日),以150%計算。

4、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36小時的,加班費計算應仍以以150%計算。

(二)標準工時制的加班費計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

在近幾年中,隨着勞動法的不斷普及,大部分的勞動者都知道要在入職後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不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也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勞動者的權益,如果用人單位做出了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爲,我們可以透過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