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沒蓋章有效嗎

勞動合同沒蓋章有效嗎

根據法律劃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在勞動合同上籤章,即由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那麼,在法律上,勞動合同沒蓋章有效嗎?我們一起透過下面的介紹進行了解吧。

一、勞動合同沒蓋章有效嗎

關於勞動合同的鑑證,我國目前的法律劃定的鑑證是“鼓勵鑑證”,而不是“強制性鑑證”。也就是說,鑑證只是勞動合同治理部分對合同進行審查認定的一種形式,不能作爲衡量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的標誌。因此,稱勞動合同未經鑑證機關審覈蓋章,就是無效合同的說法,是沒有法律根據的。

根據《勞動法》第18條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引起無效的原因大體有以下幾種:

1、合同主體不合格。如受僱一方提供了假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用單位不具備招聘資格等。

2、合同內容不合法,即勞動合同有悖法律、法規及善良風俗,或是損害了國家及社會的公共利益。如約定製造冰毒、假鈔等。內容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3、意思表示不真實。勞動合同是雙方合意的產物,應該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違背一方的真實意願,因而是無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這是指勞動合同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也未實際履行主要義務,或者依法或應當事人要求應當鑑證的勞動合同沒有鑑證等。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當事人採取補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後,就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二、勞動合同無效怎麼辦

勞動合同被認定無效後,勞動者還可以透過以下途徑“維權”:

1、勞動者可透過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工會是職工自願結合的專門爲職工辦實事的組織。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的利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地方工會組織都設有維權部或信訪部等,這些機構專門受理勞動者舉報的侵權案件。職工無論是不是工會會員都可以請求工會幫助其維權。

職工首先應當向本單位的工會組織請求維權,如果本單位沒有工會的,便可以到本地的區域工會提出請求,如開發區工會、社區工會、地方總工會等等。

2、勞動者可能透過用人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爭議。

用人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專門處理本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按照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一般都設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工會代表和單位代表三方組成,工會代表依法擔任調解委員會的主任。勞動者可請求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相關勞動爭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勞動者還可透過勞動監察部門解決相關爭議。

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本地方勞動事務工作,勞動合同無效一般伴隨着勞動違法行爲,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和請求維權。勞動行政部門專設有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監察大隊依照《勞動監察條例》所賦予的職權可以直接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爲進行行政處罰。由於勞動監察部門依法行使執法權解決勞動爭議,具有經濟、簡便的優勢,勞動爭議可以較快地解決,同時,還有利於用人單位糾正違法行爲。

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包括:

(1)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5)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現實中,勞動合同沒蓋章的情況還是比較多的,但此時並不是說一律就認定該勞動合同是無效的。認定勞動合同無效,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規定進行。但要是真的認定勞動合同無效的話,此時對當事人的利益來講都是會受到損害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張家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