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多少?

一、5年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多少?

5年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多少?

勞動合同書是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依據,只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就說明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只要讓員工入職就必須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工作五年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不能主張二倍工資,主張二倍工資的時效是一年,已經超過時效。

如果勞動者想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賠償金,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爲由可立即通知即日解除,以此爲由解除勞動合同還可獲得經濟賠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爲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二、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何維權

(一)具體情形:

1)雙方自始沒有簽訂過書面的勞動合同;

2)雙方曾經簽訂過書面的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續簽書面的勞動合同,但勞動者仍然在該單位工作。

(二)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第1款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法律後果:

上述兩種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從勞動關係建立之日起次月,用人單位均應支付雙倍工資給勞動者。

綜上所述,根據國家《勞動合同法》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需要在一定期限內支付勞動者工資的雙倍,但是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連續五年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已經視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產生勞動合同糾紛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作爲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