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籤分公司算連續嗎?

勞動合同籤分公司算連續嗎?

一、勞動合同籤分公司算連續嗎?

如果分公司是獨立註冊的,那麼就不屬於二次簽訂,這是兩家不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分開計算。合同簽訂後通常就會生效,簽訂合同雙方簽訂合同時需要審查合同,審查合同公章與簽字人的身份,確保合同是有效的。在合同簽訂時進行公證或律師見證,從而減少風險。

勞動合同到期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是終止勞動合同還是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用人單位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的手續,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就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後,用人單位是無權隨時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勞動合同續訂的程序是什麼?

勞動合同到期續訂的流程如下:

1、一般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左右,用人單位應書面瞭解勞動者的意向。

2、對有續訂合同意向的員工,用人單位應及時確定是否與其續訂的意向。

3、雙方當事人協商要約和承諾,實際是對原合同條款審覈後確定繼續實施還是變更部分內容。

4、協商一致後,雙方簽字或蓋章。實際操作中可以重新籤一份,也可以填寫續簽合同單(該續簽單一般附在勞動合同後面)。

三、勞動合同續訂要符合哪些條件?

以下情形,符合續訂勞動合同的條件:

1、雙方協商一致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滿,存在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綜上所述,因爲工作調整的原因,有些員工會被安排到分公司工作,這會引起勞動關係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現實中採取的辦法往往是和總公司解除合同,然後和分公司重新籤,總公司和分公司不是一個用人單位,這樣籤的合同不算連續,員工的工資和社保由分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