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1.勞動者存在過錯。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滿足哪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