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合同解除證明怎麼寫?

沒有勞動合同解除證明怎麼寫?

現在一些年輕人頻繁跳槽,以便找到稱心如意的工作。人們向單位提出辭職,經過批准後,就得辦理離職手續。按照規定,單位得向離職的員工發一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人們在失業期間,可以憑藉這個證明領取失業金。那麼,沒有勞動合同解除證明怎麼寫?下面我們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沒有勞動合同解除證明怎麼寫?

辭職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如果勞動者要離職的話,是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的,雙方當事人是需要辦理好辭職工作交接手續的,用人單位需要出具勞動合同解除證明。單位違反規定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任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有幾種?

勞動部《關於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爲。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爲協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三種;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現國家法律、法規或合同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時,不需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單方提前終止;約定解除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因某種原因,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互相協商,在彼此達成一致的基礎上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

三、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什麼?

1、一般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預告用人單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現在,大家應該知道了沒有勞動合同解除證明怎麼寫。單位沒有按照規定出具這份證明的,離職員工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要求單位出具。如果因此給員工造成損失,單位還的承擔賠償義務。有了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人們纔可以辦理領取失業金手續,並且可以順利的入職新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