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違約責任條款範本是怎樣的?

勞動合同違約責任條款範本是怎樣的?

每年到了六七月份,都是大學畢業生求職的高峯期,這個時期,招聘會也比較多。求職者被單位錄用的,會在規定時間內辦好入職手續。辦好手續後,雙方應該簽署一份書面勞動合同。在這份合同裏面,包括很多條款。那麼,勞動合同違約責任條款範本是怎樣的?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一起了解下。

一、勞動合同違約責任條款範本是怎樣的

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二、勞動合同應該包括哪些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是明確單位和職工權利義務的書面協議,包括工資報酬、工作內容、休假安排及違約責任等基本條款。勞動合同違約責任條款範本中,一般規定雙方違反勞動合同條款承擔的違約金、違約情形等。對於職工而言,只有在服務期內擅自離職造成損失的,才能承擔違約責任。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