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分公司法人簽字蓋章可以嗎?

勞動合同分公司法人簽字蓋章可以嗎?

一、勞動合同分公司法人簽字蓋章可以嗎?

分公司或者分支機構是否能作爲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主要標準在於是否依法取得營業執照。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分公司在未經集團公司授權的情形下,可以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但是,由於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因此,不能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在這樣的情形下,分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還是應該由集團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樣,經過集團公司授權的分公司,也可以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是,仍然由集團公司承擔法律責任。

二、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什麼事項?

1、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應儘量清楚用工單位是否爲合法經營的單位,有無用工主體資格。否則,既使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2、合同中應明確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以防止約定不明,致使自己權益受到侵害;

3、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約定的事項都要以書面形式確定寫在勞動合同中,避免用工單位的口頭承諾,防止將來發生糾紛,因缺少證據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護;

4、詳盡填寫合同條款,避免簽訂條款不全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號碼;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特別是對於用工單位事先起草的合同文字,更要仔細閱讀有關的重要條款以及單位的規章制度。

綜上所述,大型公司成立分公司的情況很普遍,員工入職分公司,可以和總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和分公司簽訂,如果是和分公司簽訂,需要分公司法人簽字,加蓋分公司的合同章。分公司雖然沒有法人資格,但是對外簽訂合同的權利還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