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最低年限是多久?

一、勞動合同最低年限是多久

勞動合同最低年限是多久?

勞動合同沒有最低的年限。勞動合同分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自行協商採用哪種期限的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合同需要約定試用期的,需要按照規定確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二、勞動合同的內容

1、勞動合同期限。

法律規定合同期限分爲三種: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屬這一種;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

2、工作內容。

在這一必備條款中,雙方可以約定工作數量、質量,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等內容。在約定工作崗位時可以約定較寬泛的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籤一個短期的崗位協議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還可以約定在何種條件下可以變更崗位條款等等。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在這方面可以約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各項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措施,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措施與制度,以及用人單位爲不同崗位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工作的必要條件等等。

4、勞動報酬。

此必備條款可以約定勞動者的標準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的數額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

5、勞動紀律。

此條款應當將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約定進來,可採取將內部規章制度印製成冊,作爲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簡要約定。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這一必備條款一般是在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因這類合同沒有終止的時限。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般約定兩種違約責任形式,第一種是一方違約賠償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即賠償損失的方式;二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採用違約金方式應當注意根據職工一方承受能力來約定具體金額,避免出現顯失公平的情形。

勞動合同沒有規定最短的期限,期限的問題由勞動者和單位自行協商。但是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是有規定的,單位最長的試用期只能是6個月,不能以任何的名義延長試用期。單位試用期過長的話,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按照正式工資支付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