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勞務關係認定證據有哪些?

一、 侵權責任法勞務關係認定證據有哪些?

侵權責任法勞務關係認定證據有哪些?

侵權責任法勞務關係認定證據有:

一是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是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是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是考勤記錄;

五是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二、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的區別

1.勞動關係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而勞務關係則適用《合同法》。

2.勞動關係的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必然是勞動者;勞務關係的主體是平等主體,可能是兩個平等主體,也可能是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可能是法人之間的關係,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間的關係,還可能是法人與自然人之間的關係。

3.在勞動關係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隸屬與管理的關係;勞務關係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係,一方提供勞務服務,另一方支付勞務報酬,彼此之間不存在行政隸屬關係,是平等的關係。

4.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勞務關係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

5.勞動關係用勞動合同來確立,其法定形式是書面的;而勞務關係須用勞務合同來確立,其法定形式除書面的以外,還可以是口頭和其他形式。

6.在納稅方面,勞動者取得的工資薪金,按照工資薪金計算繳稅個人所得稅;而勞務提供者取得的勞務費,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7.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而解除勞務關係,沒有這些法定的經濟補償金,只能根據民事法律和雙方的勞務合同約定執行。

8.當發生爭議進行處理時的法律程序不同。勞動爭議的處理,應當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而勞務關係糾紛的處理,則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司法實踐中,涉及到勞務關係的認定和確定,應當嚴格按照上述情況來進行辦理,特別是構成了勞動關係的,是需要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來進行處理的,對於侵權行爲是需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的,具體情況還可以由法院進行判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