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實際上就是很多人並沒有從本質上把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當中的這些工作人員進行區分的,甚至不排除有些人都是覺得兩者的工作性質都是屬於給國家工作的,認爲在事業單位上班首先也得考公務員。所以在這裏要告訴大家的就是,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區別就在於兩者的編制,事業單位根本不是國家公務員。

一、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以社會公益爲目的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兩者的區別:

1、兩者的編制,

2、薪資漲幅,

3、升職概率。

二、按照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提前退休的條件有

第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這是指公務員在國家機關工作的第一年到提出退休的那一年止,公務員一共在機關至少工作了三十年整。

第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按照有關規定,男性公務員一般在五十五歲以上,並且在機關至少工作二十年整的可以提前退休;女性公務員一般在五十歲以上,並且在機關工作至少二十年整的可以提前退休。

第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這種情況一般是指特殊崗位的公務員,由於其崗位特殊的工作條件,爲保護其健康,國家允許其提前退休。例如,從事核試驗、野外作業以及工作過程中會涉及到有毒有害物質的公務員,可以按照規定。提前退休。這有利於保護這類公務員的身體健康。

三、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待遇

公務員退休的待遇,是指公務員退休後依法應享受的權利,主要是指經濟待遇,即退休者應享受的退休金和其他生活福利補貼。退休金是公務員退休後享受的主要經濟待遇。

我國公務員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國家建立公務員保險制度,保障公務員在退休、患病、工傷、生育、失業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第七十九條規定:“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退休金以及錄用、培訓、獎勵、辭退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根據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的退休待遇於公務員的福利保險權。同時,公務員退休所需經費,由國家財政予以保障。國家在制定財政預算時,應當將公務員的退休待遇所需經費列入其中。機關對於公務員的退休待遇預算資金,應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應該說國家公務員所從事的工作崗位屬於國家行政單位,而事業單位是屬於從事某些社會服務的,我國的公務員法只針對公務員具備法律效力,而在事業單位上班的這些工作人員也有他們相應的工作準則,再者說,兩者無論是在工資還是升職概率等方面差別都特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