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登報聲明需要公告多久

解除勞動合同登報聲明需要公告多久

一、解除勞動合同登報聲明需要公告多久

解除勞動合同登報聲明需要公告一個月。各地報社都有專門廣告代理公司辦理登報聲明,也可直接找報社,拿上單位的介紹信,本人的身份證就能辦理,登報聲明解除合同一般最少需要公告1個月。對此,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透過新聞媒介通知職工回單位並對逾期不歸者按自動離職或曠工處理問題的覆函》規定,“企業對有曠工行爲的職工做除名處理,必須符合規定的條件並履行相應的程序。因此,企業通知請假、放長假、長期病休職工在規定時間內回單位報到或辦理有關手續,應遵循對職工負責的原則,以書面形式直接送達職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親屬簽收。

二、解除勞動合同送達方式有哪些?

1、應先採取直接送達的方式,將《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當面送交本人,若無法直接送達,可以採取郵寄送達的方式。

2、採取郵寄送達方式,最好透過特快專遞的方式,向員工寄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若郵件被退回未能送達,則應將退回的信件完整儲存,這是未郵寄送達的證據。

3、在獲取未郵寄送達的證據後,方可採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達,即張貼公告或透過新聞媒介通知。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爲送達。

三、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有什麼?

1、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實體、程序上的限定條件,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內容、形式、程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規定即可。

若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具體又可以分爲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