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協警的勞動合同在哪裏?

和公安局直接籤勞動合同的輔警由公安局發薪上保險,而勞務排遣人員和公安局沒有直接的人事關係,勞務派遣人員由勞務派遣單位負責,屬於臨時用工,比如公安局的看門的、看庫的、保潔的,這類人員由勞務派遣單位發薪上保險。

我國的協警的勞動合同在哪裏?

1、工作內容都是相同的,在待遇上可能會不同;勞務派遣員工與勞動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雖說同工同酬,但是真正能做到很難;直接與公司局簽訂勞動合同,工資低一點,但是福利參照編制員工發放;

2、從法律上來說,兩者者是合法的用工形式,只是勞務派遣屬於補充形式;

公安局直接招聘的協警,和勞務派遣制的協警,其工作職能和工作內容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勞動關係和待遇。公安局直接招聘的協警,其勞動關係是直接與用人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或者是人社局負責招聘,其勞動關係統一由同級人社局負責,或者人社局授權委託公安局負責。而勞務派遣制的協警,雖然是在公安局工作,但其勞動關係是在勞務派遣公司,公安局是用人單位,只負責向勞務派遣公司給付勞務費用,由勞務派遣公司負責招聘員工,派遣到公安局工作,並不與公安局直接發生勞動關係。

協警的定位是“輔助”警力,屬於專業的羣防羣治隊伍,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在機構性質上,雖然協警隊伍屬於財政補助性事業單位,其工資和經費來源,由地方財政統一供給。但它不是一級授權聯防隊,協警必須在在編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各項工作,工作內容也只能輔助性質的,不能直接參與執法。同樣,協警也不能轉正,除非有重大貢獻。這一點,無論是公安局直接聘用的協警,還是勞務派遣制的協警,其執法範圍和工作內容都是一樣的。

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務派遣制的協警,其工資、社保費用,是由勞務派遣公司負責提供和繳納的。如果在工作中出現工傷、勞務糾紛,也是由勞務派遣公司負責處理,與公安局無關。而公安局直接聘用的協警,其工資、社保費用、福利獎金等,都是由公安局或者當地財政部門負責,出現工傷或者糾紛時,也是由用人單位直接負責調處。這一點,對於聘用制和勞務派遣制的協警,影響最大,也是區別最大的。因爲勞務派遣公司往往會剋扣派遣工工資、社保費用,還會收取中介費用,極力壓低員工收入。在出現糾紛時,往往會逃避責任,使派遣工投訴無門,權益得不到保障。

其實輔警和外聘城管都是單位合同聘用或者第三方勞務派遣,這類人員工資待遇基本差不多,都是每月較低的固定工資,上三險,與當地政府、用人單位或者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相對於在編的交警和城管會差很多。但輔警由於工作的特殊性,部分輔警相對來說有更多機會有一些其他收入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