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保證金的啓動程序有哪些

工資保證金的啓動程序有哪些
律師解析:一、申請啓動
當項目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施工企業對拖欠事實無異議但無力償還的,採取申請啓動保證金的方式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具體程序如下:
1、拖欠責任企業在系統上提出啓動申請,並填寫《xx市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申請啓動審批表》(見表2)由項目所在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施管站確認拖欠事實和啓動金額;
2、保證金帳戶所屬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市施管站對《xx市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申請啓動審批表》審覈批准後,收回該企業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存憑證》;
3、保證金帳戶所屬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市施管站依據啓動程序提取相應數額保證金支付農民工工資;
4、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以及相關省駐津建管處應現場監督農民工工資發放到位。
二、強制啓動
當項目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後,責任企業(施工企業)對拖欠農民工工資事實拒不認可時,採取強制啓動保證金的方式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具體程序如下:
1、項目所在地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調查認定拖欠事實後,填寫《xx市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強制啓動審批表》(表3);
2、保證金帳戶所屬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市施管站覈實批准後,可強制從企業保證金帳戶中提取相應數額保證金支付農民工工資;
3、透過系統將該企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存憑證》廢除;
4、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以及相關省駐津建管處應現場監督農民工工資發放到位。
《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暫行辦法》
五、企業內部工資支付辦法應包括以下內容:
支付項目、支付標準、支付方式、支付週期和日期、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以及其他工資支付內容。
六,企業應當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農民工工資標準等內容,按照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資,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具體支付方式可由企業結合建築行業特點在內部工資支付辦法中規定。
七、企業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
企業可委託銀行發放農民工工資。
八、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應編制工資支付表,如實記錄支付單位、支付時間、支付對象、支付數額等工資支付情況,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
九、工程總承包企業應對勞務分包企業工資支付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
十、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建設工程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先行墊付的工資數額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爲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