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險有哪些

六險有哪些
律師解析:六險”指的是六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以及大病保險。
“五險”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
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
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
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
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覈,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註銷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