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爭議的處理辦法

勞動合同爭議的處理辦法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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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裏面沒有工資待遇說明,試用期起止時間,沒有註明勞動爭議解決方式這樣的勞動合同合法嗎?

該合同違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7條的規定,勞動合同必備內容具體包括: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6勞動報酬;7社會保險;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