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中不允許結婚

勞動合同中不允許結婚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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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不允許結婚



  (1) 一定範圍內的親屬不允許結婚。

首先是直系血親間不允許結婚,包括父母和子女 、祖父母、和孫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孫子女等;其次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之間不 允許結婚,具體是指兄弟姐妹間(同父異母,異父同母的兄弟姐妹間具有全血緣或半血 緣關係的,他們可以均不允許結婚;而異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間沒有血緣關係的,他們可以結婚)堂兄弟姐妹間、表兄弟姐妹間、叔、伯、姑、姨、舅和侄子、侄女、外甥、外 甥女間不允許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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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有一定的疾病的人不允許結婚。

首先是患有麻風病未經治癒的人不允許結婚;其次是患有其他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人不允許結婚,主要指性病、艾滋病、精神病等。

現實中,因爲夫妻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並且在婚後尚未治癒的情況,而導致婚姻無效的比較多,此時也會嚴重影響到夫妻之間的正常生活,因而在申請結婚之前,建議最好先進行一個婚檢,瞭解彼此的身體狀況,這樣才能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