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允許收取壓金嗎?

一、勞動合同法允許收取壓金嗎?

勞動合同法允許收取壓金嗎?

不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收取勞動者押金的,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二、簽訂勞動合同時收取押金怎麼辦?

簽訂勞動合同時,不能收取押金。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公司退還,並對公司處以罰款。公司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還要賠償其所遭受的損失。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處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最後,簽訂勞動合同時,公司向員工收取押金,如果涉及的員工較多,押金數額較大,經協商後公司又不肯退還的,那麼建議可以積極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是舉報。若是因爲收取押金遭受較大損失的,可以在必要時找個專業律師介入維權。

簽訂勞動合同時,單位不能隨意向員工收取押金,如果存在這種情況,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該部門會責令公司返還押金,被對公司處以罰款。若是公司的行爲,給勞動者造成財產損失的,還應該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其所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