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違約金如何約定

勞動合同違約金如何約定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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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中如何約定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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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專項技術培訓並提供培訓費用,約定服務期限,但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按約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且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是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進階管理人員、進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除上述兩種法定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綜上所述,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作爲專業技術人員或進階管理人員的勞動者掌握上述情形對於彼此都是大有裨益,對於規範雙方和諧的勞動關係無疑大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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