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續簽手續

勞動合同續簽手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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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續簽勞動合同需要什麼手續?

1、公司書面通知員工續簽勞動合同,並約定續簽勞動合同的時間。
2、在約定的時間內,與合同到期的員工續簽勞動合同。
3、在不續簽勞動合同員工的勞動合同到期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轉移,無需支付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