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簽勞動合同續簽材料是什麼?

很多員工在得到合同正式進入單位工作之後並不意味着只要不犯錯就可以始終保持這份工作,因爲當合同到期的時候如果沒有續簽就相當於是合同無效而使得勞動關係消除,但是想要續簽合同首先就必須準備好原合同原件且在單位的同意下就可以直接續簽了。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續簽勞動合同續簽材料是什麼?

一、續簽勞動合同續簽材料是什麼?

續簽合同只要準備合同就可以,合同裏面寫明勞動者姓名、身份證號、職位和工資,還有單位名稱,就差不多了。其他條款可以不變也可以在原來的基礎上適當修改,具體視實際需要而定。材料方面由勞動者的身份證複印件就可以了。

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就可以辭職,如果公司沒有其他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自己辭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n如果是公司不續簽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n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