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由他人代簽

勞動合同由他人代簽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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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由他人代簽是否生效 勞動合同是否需要自行保管

 勞動合同朋友代簽是無效,必須由本人簽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以上是對勞動合同由他人代簽是否生效問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