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達到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辦理退保手續。【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帳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帳戶餘額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