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女職工在經期請假是屬於合理的情形,是對女職工勞動利益保護的體現,雖然沒有法律明確的強制性規定,但很多省、市都有相關規定,例如北京市、浙江省、上海市等。法律依據:比如:《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2017)》第十一條經本人提出,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經期女職工下列保護:(一)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經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二)經醫療機構證明患有重度痛經或者經量過多的,給予1至2天的帶薪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