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提前一個月辭職被扣工資合法嗎

沒提前一個月辭職被扣工資合法嗎
律師解答:合法律師解析:沒有提前一個月辭職公司要扣一個月工資不合法,不論勞動者如何辭職,單位都不能剋扣勞動者的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離職給單位造成了損害,或者勞動者是未到服務期辭職的,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給予賠償,但是不能剋扣勞動者一個月的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