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放假工資怎麼算

春節是法定假日,初一、初二、初三是春節法定假期,也是帶薪假期。
這3天加班工資按不低於應得報酬的300%計算。而春節放假安排一般有七天,所以其他的四天是調休放假,這4天加班工資按不低於應得報酬200%的計算。
法律依據: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對於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如果在“春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於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而在法定假日其他休息天加班應當以公休日加班的標準給予雙倍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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