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怎樣扣

個人所得稅一般由公司代扣代繳

個人所得稅怎樣扣

根據我國稅法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爲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爲扣繳義務人。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按月計徵,由扣繳義務人或者納稅義務人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稅款報告表。”所以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按月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二條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彙算清繳。
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