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節假日工資訴訟時效

一年。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條、第二十七條規定,因勞動報酬發生的爭議屬於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定節假日工資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九條

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應當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