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挖機幹活出了事情誰承擔

依據我國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的規定,僱傭挖掘機進行作業的,是屬於僱傭活動,造成人身損害的,一般是由僱主承擔賠償責任的。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僱挖機幹活出了事情誰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