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雙倍工資怎麼計算

勞動仲裁雙倍工資的規定是: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用人單位用工在一個月內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允許的,超過一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從用工第二個月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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