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工傷職工如何處理

一、企業破產工傷職工如何處理?

企業破產工傷職工如何處理

企業破產時,企業工傷職工可以預先申報解決工傷待遇享受。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假如屬於依照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則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承擔支付全部費用。

1.員工在認定工傷並且鑑定好傷殘等級以後,可以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勞動合同期滿,或者企業破產導致勞動合同提前終止的,則按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同時按規定執行經濟補償

4.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裏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企業破產清償順序是怎樣的?

1、債權人和債務人互負債務,抵消債務人財產;

2、擔保債權;

3、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進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企業因爲運營不善導致破產的,在到清算的過程中要把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和醫療等費用要結算清楚,同時因爲破產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接下來還要把拖欠的稅款及時的補繳,以及拖欠債權人的債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