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工作過程中,會由於工作的原因而患上職業病,職業病也屬於工傷的一種,員工可以進行職業病鑑定,依據鑑定結果獲得相應的工傷賠償。不過實踐中許多人對職業病鑑定與賠償標準並不是特別瞭解,本站小編在下文中提供了相關的內容,相信可以幫助到您。
一、一級職業病賠償標準
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注:如果不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24個月的本人工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工資的90%,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二級職業病賠償標準
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注:如果不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22個月的本人工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工資的8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三級職業病賠償標準
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注:如果不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20個月的本人工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工資的80%,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四、四級職業病賠償標準
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注:如果不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五、五級職業病賠償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爲本人工資的7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六、六級職業病賠償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14個月的本人工資。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爲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七、七級職業病賠償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12個月的本人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八、八級職業病賠償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10個月的本人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九、九級職業病賠償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8個月的本人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十、十級職業病賠償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6個月的本人工資。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從以上標準可以看出,職業病鑑定分爲十個等級,不同的等級賠償標準是不同的。許多行業的從業人員都有患職業病的風險,對於用人單位以及從業者來說,購買工傷保險是必須的,在發生職業病之後,如果員工沒有工傷保險,這部分的損失會由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