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取社會保險處罰

騙取社會保險處罰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爲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受刑事處罰人員社會保險怎樣處理?

關於受刑事處罰人員社會保險處理的問題,有以下規定:1、在職職工受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期間,不繳納養老保險費,也不再計算繳費年限,個人帳戶予以保留,個人帳戶儲存額繼續計息;受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之前的實際繳費年限予以承認。受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期間達到退休年齡的,待期滿後可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基本養老金。
2、已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企業離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不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期滿後可以繼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金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確定的標準發放,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離退休人員被判處緩刑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