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保險金申請領取條件是什麼?

一、成都生育保險金申請領取條件是什麼?

成都生育保險金申請領取條件是什麼?

參加生育保險的單位和人員按規定不間斷、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後,符合《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生育、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女職工。

二、生育保險的給付標準是怎樣的?

生育保險是透過國家立法,在職業婦女因生育子女而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

最新生育保險給付標準如下:

1、產假。正常產假爲90天,分爲產前假和產後假兩個部分。產前假爲15天,產後假爲7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流產假以四個月劃界,不滿四個月的,給予15~30天的產假;滿四個月以上的,休息42天。

2、生育津貼。產假期間,國家對女工懷孕期間實行收入保障制度,立法規定,女工在懷孕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此外,國家規定的物價補貼照發。

3、勞動和健康保護。主要措施有:不得在女工懷孕期間安排從事強度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也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崗位勞動的女工,減輕勞動量或安排其他工作;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工,不得安排夜班工作,並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允許女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檢查時間按出勤對待,並相應的減少生產定額。

4、哺乳期待遇。在嬰兒不滿一歲時,女工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有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每多一個嬰兒,增加30分鐘,哺乳往返時間算勞動時間。在哺乳期間,不得安排從事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延長勞動時間,一般不安排夜班勞動。

生育保險爲女性生育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也保障了女性在生育期間所享有的各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