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怎麼交?

一、我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怎麼交?

我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怎麼交?

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單位一般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不超過工資總額的8%繳費,單位繳費進入社會統籌基金,個人繳費進入個人帳戶基金。

個人繳費滿15年,就可以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與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爲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適當考慮工資增長和物價上漲對基本養老金發放的影響。

二、基本作用

養老保險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爲指標的,透過再分配手段或者儲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費用。它的實施具有以下作用:

1、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透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羣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2、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爲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着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着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3、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繫,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此外,由於養老保險涉及面廣,參與人數衆多,其運作中能夠籌集到大量的養老保險金,能爲資本市場提供巨大的資金來源,尤其是實行基金制的養老保險模式,個人帳戶中的資金積累以數十年計算,使得養老保險基金規模更大,爲市場提供更多的資金,透過對規模資金的運營和利用,有利於國家對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

在中國,90年代之前,企業職工實行的是單一的養老保險制度。1991年,《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明確提出:"隨着經濟的發展,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從此,中國逐步建立起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

用人單位要爲每一位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這樣也是可以在發生意外情況後可以透過社保來索賠,在繳納和計算社會保險費用時會根據當事人的工資水平來確定,如果因爲離職辭職等情況造成了社保斷繳,當事人也是需要及時的辦理社保續交,否則也是會給手續的使用帶來諸多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