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農村補交15年養老保險

江蘇農村補交15年養老保險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爲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農村補交15年養老保險該如何補交呢?

  農業戶籍超齡人員,在申請辦理時,需交戶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社保局)開具的未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證明。

  戶籍所在地農保經辦機構(農保局)開具的未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證明或終止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係的相關證明。

  1992年1月1日以後有工資發放的,必須提供原始工資發放憑證(裝訂成冊的工資會計憑證)及人事檔案或招工審批表、單位原始花名冊等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992年1月1日以後無工資發放的,屬於國有企業或城鎮集體企業因企業停產、經濟效益差等原因造成無原始工資發放憑證的職工,必須同時提供人事檔案、招工審批表、單位原始花名冊等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和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證明書、無工資發放證明書。

  超齡人員、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超齡人員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社保經辦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