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養老保險的特徵是什麼?

一、補充養老保險的特徵是什麼?

補充養老保險的特徵是什麼?

中國目前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有以下一些共同的特點:

(一)採用個人帳戶積累模式。

(二)一般情況下,只有企業繳費,職工個人是不繳費的。

(三)繳費來源主要是企業的自有基金、獎勵與福利基金,基本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四)積累基金只能存銀行、買國債,不能進行市場化投資。

(五)企業自願建立,國家是不強制的。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範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這裏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爲特徵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爲主要社會生活內容。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準)纔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準。

二、補充養老保險比例是怎樣的?

補充養老保險,是企業在履行基本養老保險義務之後,根據自身情況,自願爲職工繳納的附加的養老保險,是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它的繳費比例是:

(一)補充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是用人單位和個人均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爲繳費基數。

(二)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以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爲繳費基數;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以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爲繳費基數。

(三)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超過部分應繳的社會統籌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記入個人補充養老保險帳戶。

(四)按規定,只有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沒有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就應該按照個人的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爲繳費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且全部個人繳費都計入個人帳戶。

在當代的社會,養老保險對於勞動者個人來說是非常的重要的,主要還是因爲養老保險可以在退休之後領取保險金,當然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也存在補充養老保險,相對於普通的養老保險來說,具有非常鮮明的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