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養老保險稅前扣除的標準是怎樣的

我國給予職工很多福利,比如說五險一金,養老金作爲五險一金中的一項,職工在退休後可以領取養老金,極大的保障了退休職工的生活。公司會爲職工繳納一部分的養老保險,但是有的企業不滿足於這一部分的福利還爲爲職工額外的繳納一份養老保險這就是補充養老保險。那麼補充養老保險稅前扣除標準是什麼呢?本站的小編爲您進行簡單的介紹。

補充養老保險稅前扣除的標準是怎樣的

一、補充養老保險稅前扣除的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爲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僱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企業爲部分員工支付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醫療保險費的,應將全體職工合理的年均工資乘以參保人數之積,作爲計算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醫療保險費稅前扣除的基數,並按照稅收規定的標準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規定,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不屬於職工福利費的列支範圍。因此,企業依照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在應付福利費科目中列支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的,一方面,企業可以在稅收規定的標準內調減當期實際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按照稅收規定稅前扣除;另一方面,企業可將實際發生的符合稅收規定標準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未透過應付福利費覈算的,應按稅收規定的標準予以稅前扣除,超過部分納稅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二、相關規定

一般企業如果給員工做補充養老,在保險公司都會有兩種帳戶:企業帳戶和給每個職工開設的個人帳戶,每個月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的養老保險金直接進入個人帳戶,企業給職工交的養老金會先存在企業帳戶中,如果職工按規定幹滿三年(年頭多少是企業自己制定的獎勵機制,用以鼓勵職工在本企業踏實工作),企業會把這部分錢轉入個人帳戶,如果職工沒有按規定幹滿三年,企業可以不將這部分錢轉入職工個人帳戶,這部分錢仍然歸企業所有。職工在離職時,個人帳戶中的錢是完全可以全部取走的,但是根據時間長短保險公司會收取一部分手續費,時間越短,收的手續費會越高,也可能在三年以後取出就不收手續費了,公司帳戶的錢在沒有轉入職工個人帳戶前個人是拿不走的。你離職時可以要求公司協助你從保險公司取出個人帳戶中錢。

因此補充養老保險標準是由企業是否會幫你買而定的。

經過小編對補充養老保險稅前扣除標準的解答,想必大家已經有了簡單的瞭解。從文中可以看出,國家對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做了相關的規定,也對扣除標準有明確的規定。國家對於那些企業對職工考慮的做法還是比較提倡的,允許提前扣除,所以也保障了企業的利益。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