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轉移手續流程有哪些?

一、轉入

醫療保險轉移手續流程有哪些?

(1)參保人員隨新就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

①攜帶資料

a.參保人員或新就業地用人單位代辦人員填寫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

b.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②辦理流程

a.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參保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

b.各經辦機構業務人員審覈資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完整,資料不齊的不予受理並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的辦理相關手續。

對符合辦理接續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生成並打印《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透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原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c.原參保所在地收到《聯繫函》後,將參保人員的《參保憑證》和《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資訊表》發回我市;有個人帳戶的,同時轉移個人帳戶餘額: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d.各經辦機構接收原參保地經辦機構返回的憑證、《資訊表》及個人帳戶餘額,並將資訊錄入業務系統,將轉移的個人帳戶金額計入參保人員的個人帳戶: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2)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無接收單位的

①攜帶資料

a.原參保地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憑證》;

b.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②辦理流程

a.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參保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

b.各經辦機構業務人員審覈資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完整,資料不齊的不予受理並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的辦理相關手續。

對符合辦理接續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生成並打印《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透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原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c.原參保所在地收到《聯繫函》後,將參保人員的《參保憑證》和《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資訊表》發回我市;

d.各經辦機構接收原參保地經辦機構返回的憑證和《資訊表》,並將資訊錄入業務系統: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二、轉出

(1)參保人員隨新就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按以下流程辦理:

①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轉入;

②對符合辦理條件的,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生成《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並透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參保人員原在我市參保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③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接收新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的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後,覈對資訊並透過系統生成《參保憑證》,並填寫《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資訊表》;

④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將《參保憑證》第一、三聯及《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資訊表》,透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有個人帳戶的,辦理個人帳戶餘額劃轉手續,同時終止參保人員在我市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2)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無接收單位的,其基本醫療保險按以下流程辦理:

①攜帶資料

a.職工本人填寫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

b.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②辦理流程

a.參保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區(市)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參保憑證》;

b.各經辦機構業務人員審覈資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完整,資料不齊的不予受理並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的辦理相關手續。

對符合辦理轉移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生成並打印參保憑證。憑證第一聯由經辦機構妥善保管,第三聯交給參保人員。有個人帳戶的,個人帳戶餘額按我市規定一次性支付給參保人員;同時終止參保人員在我市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

c.參保人員攜帶《參保憑證》到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參保手續。新就業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後,對符合當地參保規定的,生成並向我市的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

d.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接收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發送的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後,填寫《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資訊表》,並將《參保憑證》第一聯和《資訊表》透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新就業地參保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e.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收到《參保憑證》第一聯和《資訊表》後辦理接續手續。

綜上,就是對“醫療保險轉移手續流程有哪些?”的具體回答,分爲轉入與轉出兩種流程。從上面的內容來看,辦理醫療保險轉移手續並不是十分簡單,有些步驟還有些複雜。但是爲了順利辦妥離職手續或者入職手續,必須掌握這些流程。實際上,辦理轉移手續需要注意一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