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關於遺失物品法律規定有什麼?

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有時會撿到他人遺失的物品,從道德和法理角度看,撿到遺失物應該及時上交有關部門,不能私自佔用,否則後果嚴重的話,還會觸犯法律,構成侵佔罪。我國法律對遺失物也有明文規定,那麼我國關於遺失物品法律規定有什麼?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了解下吧。

我國關於遺失物品法律規定有什麼?

一、我國關於遺失物品法律規定有什麼?

在中國民事立法上,規制遺失物拾得問題的就是《民法通則》第79條,該條2 款規定:“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與此相關的司法解釋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若干意見》第94條,該條規定:“拾得物丟失、毀損,拾得人沒有故意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拾得人將拾得物拒爲己有,拒不返還而引起訴訟的,按照侵權之訴處理。”

二、拾得遺失物應該怎麼辦?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佈招領公告。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之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拾得人侵佔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三、拾得人的義務是什麼?

1、報告義務:拾得人拾得遺失物後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2、保管義務: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損毀、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返還義務:遺失物權利人享有遺失物返還請求權,拾得人應當返還遺失物給權利人。

由此可見,我國關於遺失物品法律規定主要集中在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中,按照規定,撿到遺失物,應該妥善保管,並上交到有關部門,拾得人有保管、報告及返還的義務。如果拾得人故意破壞遺失物品,或者私自佔用拒絕歸還的,要承擔法律責任,侵佔遺失物品金額較大的話,會構成犯罪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