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合格證的效力如何

一、產品質量合格證的效力

產品質量合格證的效力如何

《產品質量法》明確規定,產品或其包裝上應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一方面是要求生產者要保證產品質量,另一方面是爲了讓用戶、消費者辨明產品的質量。

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是生產企業爲表示出廠的產品質量符合規定的技術要求,經其質檢機構及檢驗人員檢驗合格而附於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合格證、合格印章等合格標識。因此,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不是哪個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批准發放的,而是生產企業自行製作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的形式主要有3種:合格證書、檢驗合格印章和檢驗工序編號印章。

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是生產企業對其生產、銷售的產品的質量做出的明示擔保,保證其生產、銷售的產品質量符合規定的技術要求.因此只能在經檢驗合格的產品上使用,對未檢驗的產品或經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能使用。具有合格證的產品如不合格,生產企業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生產者或銷售者欺騙用戶、消費者,故意將不合格的產品附上合格證明,就構成了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事實.按規定應當追究生產者、銷售者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銷售者還應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如果該產品發生質量事故,造成了他人人身、財產損害,違法者還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賠償責任。

二、產品質量合格證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產品質量合格證是企業對其產品質量作出的明示保證,也是法律規定生產者所承擔的一項產品標誌義務。不合格的產品不得出廠,這是企業質量保證體系最起碼的規定。其具體的辦理流程如下:

1、生產企業提出申請,並領取申請表;

2、質量監督行政部門審查材料;

3、抽取樣品、由法定質檢機構進行檢驗;

4、報領導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