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歸責原則是什麼

1、一般的無過錯責任
一般情形下,飼養動物致人損害適用無過錯責任,即不以飼養人、管理人的過錯爲要件。在此類情況下,飼養人或管理人可以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爲由免責或減輕責任。
2、更爲嚴格的無過錯責任
(1)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情形;
(2)飼養的動物爲禁止飼養的危險動物的情形。
這兩種情況下飼養人或管理人不可以以受害人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作爲抗辯理由。
3、過錯推定責任
在動物園的動物致人損害的情形下,動物園可以透過證明自己盡到了管理職責而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歸責原則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