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裏流浪狗咬人物業有責任嗎?

一、小區裏流浪狗咬人物業有責任嗎?

小區裏流浪狗咬人物業有責任嗎?

小區裏流浪狗咬人物業是有責任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條規定:“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如果無法找到原飼養人的,由目前的管理人承擔責任。比如,物業公司作爲管理小區的單位,如果小區內流浪狗傷人,物業公司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需要承擔過錯責任。

但是,如果受傷的是未成年人,那麼未成年人的家長未盡到監護責任,也需承擔部分責任。在司法實踐中,一般對物業公司和家長劃分責任爲90%與10%或80%與20%。如果成年人受傷,因成年人挑逗流浪狗的,同樣需減輕物業公司的責任。

如果小區內餵養流浪狗的人只是偶爾餵養,就視爲流浪狗沒有管理人,那麼如流浪狗咬傷他人,餵養流浪狗的人就不需承擔法律責任。

但是,如果餵養流浪狗的人經常性、長期性餵養,就可認定爲餵養流浪狗的人與流浪狗之間形成了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餵養流浪狗的人就成爲流浪狗的管理人。根據《民法典》規定,餵養流浪狗的人就需向受傷者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二、被主人遺棄的寵物咬傷人該怎麼辦

在民法的定義中,遺棄物就是無主物。不過,管理人遺棄寵物,本質上是不履行飼養、管理義務,而寵物具有一定的社會危險性,如果遺棄時沒有正確處理,造成寵物傷人事件,那麼遺棄的管理人仍需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遭到被遺棄的寵物咬傷的,可以直接找其原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不過,實際中,被遺棄的寵物咬傷,可能會很難找到原來的管理人,一旦確定該寵物屬於無主的狀態,那麼最後第三人只能自擔損失。

如果能從遺棄的寵物身上找到比如狗牌等,或是被遺棄的寵物還逗留在管理人周邊的,那麼在可以確定原來的管理人的情況下,可以積極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被侵權人主張人身損害賠償時,可以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小區裏面的流浪狗咬傷人物業是有責任的,物業需要承擔侵權責任,若是受傷的是未成年人,那麼物業公司一般是承擔90%或者是80%的責任,其餘的是由未成年人的家長承擔,若是未成年去逗流浪狗導致被咬的,也會減輕物業公司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