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騙兒童量刑細則標準是什麼?

一、拐騙兒童量刑細則標準是什麼?

拐騙兒童量刑細則標準是什麼?

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與朋友。除上述法定監護人外,受兒童家長委託負責照管兒童的人,也具有監護人的身份,如果使兒童脫離具有這種身份的人的監護,同樣是拐騙兒童脫離監護人的行爲。

二、拐賣兒童犯罪構成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係和兒童的合法權益。拐騙的對象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採用矇騙、利誘或者其他方法,使兒童脫離自己的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爲。所謂拐騙,可能是直接對兒童實行,也可能是對兒童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實行。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其目的大多是爲了將拐騙的兒童收養爲自己的子女;也不排除有的是爲了供其使喚、奴役;也有的是因爲非常喜歡兒童而實施拐騙的。

三、拐騙兒童罪與拐賣兒童罪區別有哪些?

兩者有相似之處:對象都是不滿14週歲的兒童,都主要使用矇騙、利誘手段。但二者有嚴格區別:拐騙兒童罪的行爲人主觀上是爲了收養或使喚、奴役等等,拐賣兒童罪的行爲人主觀上是爲了販賣牟利;因此,行爲人是否具有出賣的目的,是區分兩罪的關鍵。

綜上所述,拐騙兒童構成犯罪,對犯罪分子量刑標準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拐騙兒童主要是將兒童騙走,犯罪分子並不是去販賣,這相比販賣兒童犯罪,處罰要輕很多。對於有販賣情節的,判刑最少五年,最高可以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