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代位求償手續需要哪些材料?

一、高空墜物代位求償手續需要哪些材料?

高空墜物代位求償手續需要哪些材料?

高空墜物代位求償手續需要的材料有:案件索賠申請書;責任對方的有效身份證明;保險公司簽署的保單;責任對方的保險單;損失確認書等材料。保險代位求償權是保險法中的一項基本制度,其宗旨是爲被保險人提供雙重保障,以確保被保險人的損失得以充分補償。同時,也不至於由於保險賠付而使被保險人過分受益。

二、高空墜物傷人的歸責原則什麼

在高空墜物致人損害案件中,“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並不是對當事人主觀上是否存在過錯的推定,而是對於高空墜物的侵權行爲本身和損害事實之間因果關係的推定,不能把因果關係與當事人的主觀方面混同起來。高空墜物致人損害案件的歸責原則應當是無過錯原則。

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基於法律的特別規定,加害人對其行爲造成的損害沒有過錯也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在高空墜物案件中採用無過錯原則有利於保護受害者的權益,促進案件的順利開展。雖然會牽涉到無辜的業主參與到訴訟中去,但是透過其他業主的行爲能夠更好更快地推動案件的進展,有助於及時發現加害人。

其他業主也並不是直接對受害人進行賠償,而是在不能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時候才承擔補償責任。他們可以透過積極地尋找線索發現加害人,或者用證據證明自己當時不在現場或墜落物與自身無關而免予承擔責任。無過錯責任原則是以“乃是在於對不幸損害之合理分配”爲基本思想的,這正是《民法典》第87條所體現的精神內涵,同時也爲第87條規定提供了責任分配的依據。

因此,由上可以看出,如果高空墜物傷人,應該是適用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

高空墜物發生之後可以走代位求償的流程,保險公司需要對案件的現場進行調查取證並對提交的材料進行覈准,確保無誤之後保險公司將會對受害者進行相應的賠償,但是這並不代表造成高空墜物的責任人就不需要支付賠償了。